1.商标许可备案需提交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委托代理机构的还要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实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地有效证明文件。
外文合同书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2.商标法对商标许可是如何规定的?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应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向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适宜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客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证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每一件商标应签定一份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二) 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三) 许可使用期限;
(四) 许可使用商标的表示提供方式;
(五)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 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在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真实的名称和商品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