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办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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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办理

办理步骤
1.提交资料  2.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  4.取得证书


办理条件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材料
1、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3、公司概况(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4、5-8人社保证明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9、《信息安全责任书》


注意事项
对于域名的要求|如果一个网站有多个域名,申请时必须全部填写。
对网站的要求|如果一个公司有多个网站,办理一个许可证即可,但每个网站都要出具一份材料。
对发生变更的要求|证书每年要年审,网站改版后,不需要重新申请ICP许可证,只要去管理局进行内容变更。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事对于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经营性网站必须要办理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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