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备案
办理步骤
1.提交资料 2.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 4.备案完成
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公司 2.注册资金达100万及以上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材料
1、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
注意事项
办理备案的要求|不管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都需要办理备案
备案材料的要求|材料要准备**、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
备案时间|企业一定要及时为企业办理备案,以便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审批部门
通信管理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事对于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经营性网站必须要办理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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